各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动在新课标理念下的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实验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第九届中小学科技创新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三教文〔2014〕1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4年学校科技创新成果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自制教具、小制作、小发明、科幻画等科技创新展评活动,促进教育装备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强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教学内容与方法的变革,丰富实验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支持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二、评选范围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自己设计制作、应用于学科教学的教具新作品,中小学生制作的小制作、小发明新作品,少儿科幻画新作品。过去参加过国家和省级评选并已获奖的教具,原则上不再上报参评,但在外观、性能上有较大改进、技术有创新、教学应用效果突出的,可继续参加展评。
三、评选条件
(一)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认知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生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性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科学性强,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小制作、小发明作品展评条件
1.作品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少儿科幻画优秀作品展评条件
想象力丰富、科学性强和绘画水平高。
(四)不能参加展评的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安全类的作品。
3.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及对动植物、文物造成破坏的作品。
四、展评方式和时间
(一)各单位进行初选:6月1日--8月31日,由各单位组织初选。
(二)市、县级评选:9月中旬,各单位在初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定数量作品参加县教体局组织的集中评选。届时,市教育局也将组织有关专家亲临现场评选,评出市级优秀作品,并从中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具体评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所有参加省、市评选的作品,除实物外,还要提供能够反映作品全貌的照片和申报表(见附件2、3)。同时,应按 “河南省第十三届优秀自制教具或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附件4)编写有关展评技术资料。技术参数、结构尺寸以及制作方法、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
(四)所有参加省、市评作品上报材料分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格式,一并上报。填报材料相关表格不得有缺项,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文档格式要求:文字资料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照片采用jpg格式且大小不低于1M。上报材料包括:
(1)河南省优秀自制教具展评作品申报表和河南省中小学生优秀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作品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
(2)反映作品全貌的照片(含电子版照片)。
(3)自制教具或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技术资料。
(五)各单位参加县级集中评选时,要上报加盖单位公章的优秀科技创新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五、组织实施的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等工作,并充分利用暑假这一有利时期,发动学生人人动手,广泛参与,层层遴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县级展评。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评选,确保公正。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程序,做到政策、指标、条件、程序、结果“五公开”。各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开展活动,并做好推荐工作,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暗箱操作,切实把能反映本单位自制教具和科技创新作品制作水平的优质作品评选出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本次评选活动,活动结束后,县教体局将对这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表彰。
陕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