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为了发掘我县学校科技创新人才,进一步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持续蓬勃健康发展,不断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决定在全县开展2013年学校科技创新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及参选作品内容
(一)活动目的:发掘学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广大教师及青少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参选作品:1、科技小发明;2、自制教具; 3、优秀科技实践活动;4、少年儿童科幻画;5、青少年科学DV;6、电脑动漫作品等。
二、评选条件
(一)所有参选作品要突出创新意识和科技含量,以往获奖作品不得再次参加本次评选。
(二)科技发明作品评选条件:要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等特点。
(三)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有创意,实用性强。符合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符合国家教育改革、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规律的理解,对科学知识的掌握和创新能力的养成。
(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评选条件:有完整的实施过程和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用以反映该项活动的真实性。
(五)科学幻想绘画优秀作品评选条件:选题、创意新颖,有科学依据,逻辑思维强,画面设计、色彩处理效果好。
(六)青少年科学DV作品评选条件:以自然科学现象和问题为主要探究对象,也可以把与自然科学相关的社会科学的现象和问题作为探究对象。要求申报者全程参与脚本创作、影像拍摄和剪辑制作,由申报人配音,并配有中文字幕,最终作品刻录成DVD格式的视频文件,时间为5~10分钟。
(七)电脑动漫作品评选条件:必须是原创作品,创意独特,作品内容乐观向上,富有学校生活气息。画面整体流畅、自然,线条和色彩运用技巧得当,主题突出,叙事与表现清晰,对主题表现力强。
三、评选安排
(一)各单位进行初选:10月20日--10月31日,由各单位组织初选。各单位要做好宣传,调动广大师生人人动手,广泛参与。
(二)县教体局组织评选:11月中旬,县教体局组织评选。各单位在初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定数量作品参加县级评选(具体评选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各单位参选作品数量见附表)。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二)各学校要积极鼓励和发掘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
(四)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本次评选活动,活动结束后,县教体局将对这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陕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