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贷款。它建立在借款学生和家庭诚实守信基础上,不需要担保和抵押,由学生本人作为借款人,其父母(原则上)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负担。2014年申请办理时间为7月1日-9月20日。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
已被河南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陕县籍新生和陕县籍在省外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⑷已被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⑸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市。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无不良信用记录;
⑵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⑴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⑵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需在25~60周岁之间;
⑶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市,现役军人、武警除外;
⑷申请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用途、期限及额度
1、贷款用途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3、贷款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贷款额度如有调整,以省资助中心通知文件为准),金额为100的整数倍。
三、贷款申请程序
1、首次贷款
(1)申请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实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也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地资助中心填写申请。
(2)持申请表前往毕业高中、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上述单位(任选其一)审查认定后需在申请表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后加盖公章。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持盖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5)贷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及《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激活本人支付宝账户。
(6)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并支付至高校账户。
2、再次贷款
(1)申请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提交续贷声明,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持贷款申请表及上年度贷款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4)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及《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
(5)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并支付至高校账户。
四、贷款利率及贷款本息回收
1、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且在每年12月21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重新确定一次。
2、贷款本息回收
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学生在校期和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满,开始还本,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金,鼓励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
3、正常本息回收
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偿还的金额包括利息和需要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9月20日偿还)。在借款期限内,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在固定还款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本息足额存入个人支付宝账户。
4、提前还款
当借款学生有提前还款需求时,可于每月1-10日前(除11月)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向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存入个人支付宝账户。
5、逾期还款
每月20日为逾期还款日,学生接到逾期还款通知后,于还款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个人支付宝账户,学生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当月20日的罚息。
五、诚信教育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直接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记录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信用档案”,全面、客观的记录借款的信用活动,形成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十分重要,将在就业、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贷款、工作及享受政府福利方面对个人产生重大影响。
六、贷款办理地点
陕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陕县县城高阳路中段教体局办公楼102室 |
3858776 |
七、贷款时间安排
7月1日-20日,为网上注册申请时间;
7月20日各资助中心开始受理学生申请;
7月20日-8月15日集中办理在校大学生申请;
8月16日-9月5日,办理大学新生申请;
9月6日-9月20日,之前所有因种种原因尚未办理的学生集中办理。
八、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申请网址及热线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热线电话:95593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网址:****
陕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